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8-11 21:17: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2012年2月1日,从国家林业局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上传来喜讯,会泽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县”,这是会泽县第一次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域获得的国家级殊荣。
会泽县于2005年8月被云南省林业厅列为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县”以来,进一步强化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于2007年1月成立了由50人组成的会泽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金钟、者海、迤车、待补四个中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等10项规章制度。大胆探索创新了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支队伍、一人指挥”,“一套班子” 的1221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即:县林业局为该运作模式的领导班子;两块牌子”即:“会泽县森林公安局”和“会泽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块牌子;“两支队伍”即:森林公安局队伍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伍;“一人指挥”即:该运作模式由林业局局长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下设法制监督办公室在林政法制科,由林政法制科行使法制监督权利。该执法模式规范了管理,避免了多头执法交叉的发生,维护了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试点工作启动以后,会泽县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综合执法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资金近百万元,分别给大队、中队各配备了性能良好的执法用车以及相应的数码相机、电脑等先进办案工具。投资280余万元新建了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大楼解决执法办公场所。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还于2008年12月统一了与执法环境协调一致的林政服装。县林业局还经常邀请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法制办等部门的专家学者分批对执法人员开展岗位法律知识更新培训700余人(次)。
试点工作7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197起,查处率100%,林业行政处罚1266人,收缴罚款133.8479万元,收缴木材及林木335.189立方米、野生植物1982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60余万元。与以往同期相比,查处案件数量、挽回经济损失分别增加了4倍、14倍,木材运输证办证率提高了近40%,有效地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扼制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综合执法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为构建和谐林区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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