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貉子重获自由回青山

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27 11:20:35    您是第0位浏览者

 

3月15日下午,会泽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会泽至昭通G85渝昆高速公路入口处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狐狸”。接到举报后,会泽县森林公安局指派林业执法人员迅即赶往现场。经对现场周围群众进行了解,群众说“刚才是有一人用竹竿挑着一只形似狐狸的动物在这里兜售,现在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执法人员随即在现场进行蹲点等候,大约4分钟后,贩卖人熊圣华终于出现在现场,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后,把其带回县林业局进行进一步询问,经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确定,该似狐狸的动物学名叫貉,又名狸、土狗、土獾、毛狗、貉子,体型较小,小于犬、狐。躯体肥壮,吻尖,四肢短,尾粗而短。毛色乌棕,具黑褐色大块脸斑及界限不清晰的黑色背纹,四肢乌褐,体重在3-4kg左右,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进一步察看其四肢,确属家养的成年貉。从询问调查中得知,熊圣华不是本地人,他是从昆明批发市场批发这只貉子到会泽贩卖的,今天自己第一次来会泽贩卖,有人上去问过价,约800元一只。但看起来像狐狸,就没有人敢买。

据他自己介绍,该貉是某饲养场所饲养的,自己持有“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山东省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和一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没有相关证明该貉是合法饲养的,执法人员对熊圣华进行了批评教育。

目前,这只貉已被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收留。并于3月16日在会泽文笔塔处进行了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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